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四川省绵竹金泉钢铁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事项征求意见的函》(川环固转函〔2018〕41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我省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处置(利用)含铅废物(HW31,312-001-31)的能力,危险废物总经营规模447000吨/年,经营许可证编号:Y5329230088,有效期至2019年10月10日。我厅同意你省绵竹金泉钢铁有限公司将1200吨含铅废物(HW31,312-001-31)于2018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利用)。
二、请你厅监督四川省绵竹金泉钢铁有限公司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厅复函的转移种类、数量、时限进行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和运行转移联单;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运输危险废物,防止危险废物流散、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确保运输安全。
三、请大理州、祥云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监管,督促企业在每批危险废物转移完成后,做好台账记录,并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自接受之日起2日内报送祥云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管理处 张坤 姬成岗
联系电话:0871-64141960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14日
抄送:大理州环境保护局,祥云县环境保护局,省环境监察总队、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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